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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78章 强风舞台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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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叫做维芙南十三。

“维芙”是开发商的名字,“南十三”似乎是指代的一个区域坐标。

维芙南十三大厦,前六楼是商铺,六楼到十八楼是住户区,十九楼到二十一楼是一体的,也就是列车站台;二十二楼以上则继续是住户区。

进入大厦后,他们才发现,所谓的前六楼是商铺区,但实际上只是外面看有六楼。

大厦里面看,这六楼内部是被掏空的,硬要说的话,其实就两层楼。

至于为何掏空?

因为一进门,他们就看到了一个高达三、四米的闪耀舞台。

舞台背后的装饰都是冲天而起的晶柱,光是这些晶柱就十五米以上了,如果不掏空内部,是绝对没办法布置如此大的舞台装饰的。

至于这座舞台上……

似乎正在进行着一场时装秀?

高挑完美的模特,穿着不同风格的时装,在舞台上展示着自己傲人的身材。

格莱普尼尔和星虫在舞台下停了不到一分钟时间,就看到了各种带有强烈风格的衣装。

而且,经过短暂的观察,他们发现摩登之城的时尚,似乎并不拘泥于“时节”。

就比如这短短一分钟,他们就在舞台上集齐了“春夏秋冬”的不同穿搭。

并且,这还不拘泥于舞台。

舞台上的模特,可以说为了工作,他们必须要穿不同时节的造型;但围观者,其实也是不同时节风格混搭。

就比如他们不远处,就有一位穿着貂皮雪国风的贵妇。

至于为何能在室内温度不低的商场内,穿如此厚的服饰,是因为……她的身边跟着一只散发冰寒气息的机械雪狐。

这只雪狐在贵妇身周制造出了明显的低温场域,这才让她穿着貂皮却并不显得厚热。

同样的,舞台上的模特,若是出现明显的“夏装”,那他们身边一定会漂浮着能制造热烈场域的火球。

这大概就是摩登之城的风尚?

为了追求潮流,甚至通过外力去更改自身周围的温度场域。

回到正题。

格莱普尼尔和星虫在舞台下看了一会儿,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。如此盛大的舞台,加上高挑完美的模特,以及强烈个人风格的衣装,却并没有几个人在看。

周围稀稀拉拉只有五、六个人,望着舞台。

在他们附近还有一个疯疯癫癫的人,不断地低喃:“怎么还没来,为什么,为什么?”

他不停反问“为什么”时,周围人见状,纷纷躲开。

很快,周围仅剩的几个人,都被他给吓跑了。最终,他锁定住了星虫,他快步上前,似乎想要抓住星虫。

但还没等他碰到星虫,星虫身后就传来一股大力,将他拖到了一边。

星虫回头一看,发现拉他的人,居然是之前从下水道里出来的那位废土风打扮的男子。

废土风男子看了眼星虫与格莱普尼尔,冷声道:“你们俩最好别被他碰到,他的精神状态不稳定。”

话音刚落,那疯癫颠的人再次朝着他们走过来。

废土风男子立刻道:“赶紧离开。”

一分钟后,他们已然来到了商厦内的二楼凭栏处,通过栏杆,可以看到下方那位疯子周围已经没有人了。

就只剩他,绝望的望着舞台,继续高叫着“为什么”。

星虫:“他……这是怎么了?”

星虫默默看向废土风男子。

废土风男子本来带着他们远离了舞台后,就准备离开。如今见星虫望向自己,他才顿住脚步:“你们不知道他?”

星虫和格莱普尼尔沉默不言。

废土风男子轻叹一声:“看来,你们所在的地下街区很偏僻啊。”

地下街区?星虫一愣,他莫非误会了什么?

难道是因为自己带着砖瓦面具,就被定义废土风,和他一样来自地下街区?

星虫没有吭声,废土风男子则继续道:“那人是沃当斯,自称‘强风’,强烈风格的强风。”

“他在南十三区很有名,设计的服饰很受人欢迎。”

“下面舞台上的模特,穿的都是他设计的衣服。”

或者说,这场时装秀,就是沃当斯的个人秀。

“至于沃当斯为何现在会疯疯癫癫,是因为他即将参与摩登风尚秀的晋级赛。”

他并没有解释“摩登风尚秀”是什么,显然是默认了这是一场全民皆知的狂欢。

“沃当斯的对手,是一个风格同样强烈的设计师。而且,对方的风格比沃当斯更受欢迎,沃当斯很清楚他可能没办法战胜他们。”

“于是,他来这里举办了强风舞台,就是为了吸引某样东西,借此战胜他的对手。”

说到这时,格莱普尼尔突然道:“你是指,吸引时尚魔物?”

格莱普尼尔之所以这么说,是因为她手中的三分之一“过时精”,就是被黑虎的毛皮吸引来的。

故而,当对方说到“吸引某样东西”时,她立刻想到了时尚魔物。

废土风男子有些惊讶的看了眼格莱普尼尔:“你知道时尚魔物?看来,你也是时尚魔法师?”

格莱普尼尔没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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